我们本着对董事会及举报人负责的态度开展反舞弊工作。
举报保密
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是廉政管理最基本的原则,未经举报人同意,我们决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。
举报范围
在参加中骏集团业务合作过程中,如遇中骏员工吃拿卡要、索要回扣、操纵招标等违反员工廉洁从业禁止行为时,请及时与审计监察部联系,并提供相应资料便于跟进处理。其他投诉请通过中骏官网“客户服务”客户热线解决。
举报责任
您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、客观性负责,不得捏造事实、制造假证、诬告陷害他人,如借举报而诬告陷害他人,会受到严肃处理,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实名举报优先受理、优先通报处理结果,审计监察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未经举报人同意,不以任何方式公开举报人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。举报内容一经查实,将根据事件的性质、影响程度及举报者配合情况,对举报者给予现金及物质的奖励。
1.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、不正当利益。禁止下列行为:
1.1 在从业过程中,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收取或者索要礼物、礼金或者有价证券等(如确实无法拒绝的,按照公司《礼金管理作业指导书》执行);
1.2 在从业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,收取或者索要回扣、好处费、中介费等,或者从事中介活动谋取私利;
1.3 到相关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;
1.4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休闲、娱乐、健身、旅游及外出考察、参观等活动;
1.5 向相关业务单位赊欠货款;
1.6 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购买商品及其它服务,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向相关业务单位或者个人出售房屋、汽车等各类物品;
1.7 将供应商赠送的样品据为己有;
1.8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个人谋取私利、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2. 禁止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。禁止下列行为:
2.1 非法占有公司财物,挪用公司资金;
2.2 违反财务规定借款、报销个人费用;
2.3 将公司资金用于与公司业务无关的接待、休闲、娱乐活动;
2.4 违反公司规定或者未经公司同意低价出售公司产品;
2.5 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,或者是将其泄露、提供给他人/其他单位;
2.6 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,假公济私、化公为私的其他行为。
3.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。禁止下列行为:
3.1 违反公司有关申报、回避的规定,要求或者指使公司、相关业务单位招用或者提拔亲属及特定关系人;
3.2 挪用公司财物,归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占有、使用;
3.3 利用职务之便,为他人谋取利益,由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;
3.4 违反公司有关申报、回避的规定,介绍、引进亲属及特定关系人所经营或者所在的企业参与公司业务;
3.5 默许、纵容、授意亲属及特定关系人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;
3.6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其他行为。
4. 避免利益冲突
4.1 员工应诚实履行自己的职责,避免可能与公司利益及工作职责发生冲突的行为或关系:
4.2 员工未经公司批准,不得在其他公司或机构任职,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;
4.3 员工在公司以外的活动、财务利益或者关系有可能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,必须书面报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;
4.4 员工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向公司推荐供应商或者客户,但不能推荐使自己经济受益或者使公司受损的供应商或者客户;
4.5 公司坚持举贤避亲的招聘原则,员工推荐亲属应聘的,必须提前申明;已经存在亲属关系的员工,应回避有业务关联的岗位。